學習的路上
曾有位老師告訴我
所有創意來自80%模仿
對創作者來說
正因為收歌需求參考資料來自reference
創作的發想也絕大多來自reference
每每在比稿時
開歌大會就是一個收聽也是收割的時刻
有聽過不太舒服卻常見的作法
就是將收來的歌聽過
再以某些特定需求
請自家人或誰誰誰修改
改個音 改個字
再順理成章活脫脫成了一首新歌
這種overbody 的型態在業界也很常見
可是能說什麼呢
就是一個型態啊
被抄襲的再不甘願也只能自己消化掉
再回到創作者本身
除了每天大量聽不完的歌單轟炸
其實創作本身也容易不自覺寫進了
自己不自覺 以為別人沒寫過的旋律。
音符就那幾個
流行歌大家最愛的旋律形式也就那幾套
套來套去讓人朗朗上口的也就那套路
當然你可以怪作曲者本身吸納的歌不夠多
所以寫出了一個居然有兩位前輩寫出來的旋律
但綜合來講 評審是立於音樂殿堂之上
評審沒發現也是很神奇 不是嗎
可是獎發都發了 如果要再吐回去
這樣也沒比較好看啊
發了都發了 就給人家吧
外界看抄襲 吃飯喊燙
反而是音樂圈裡很少人討論
因為真的太常見了。
但常態常見其實不太合理
只是目前還沒有一個很好的方式來保護那些寫Demo還沒被發表卻被拿來當參考的作品。
要計較 計較不完啦
音樂如此 設計界也不是如此?
#刻在